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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或保险人扩展承保的
医疗机构,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
疗机构,及保险人不予理赔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
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保险人扩展承保的医疗机构清单及不予理赔的医疗机构清单将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
人保留对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具体以保险人在官方正式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官微)
公布或通知为准。
五、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在国家《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
上。
六、初次确诊
指自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而不是指自本附加合同生效
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
七、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
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释义十一)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八、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
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
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
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九、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指因阿尔茨海默病以外的脑的器质性疾病造成脑功能衰竭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严重痴
呆,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
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