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到 24 小时或以上,每满 24 小时为一日。被绑架或被非法拘禁以当地警方、使领馆或有关
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4. 非法滞留境外期间:是指被保险人未获得某国家合法许可而进入停留该国期间,或
者其所获得的合法停留该国期限届满停后仍滞留于该国的期间。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缺席商业活动门票损失补偿保险条款
(2014 版)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条款须附加于保险人主保险合同条款使用。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下列事故导致其缺席已经预先以其或配
偶的信用卡、汇款的方式购买门票的商业活动,对于其所有已经预付但实际未使用的、且无
法被退还的商业活动门票费用,保险人以保险单所载明的本附加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给
付保险金。
(一)旅行出发前 30 日内,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遭受严重伤病导致被保险人被迫取消
参加本次旅行;
(二)旅行出发前 30 日内因被保险人作为传召作证人或需按规定接受隔离检疫;
(三)在预定旅行开始前 7 日内,被保险人预定搭乘的飞机、火车或轮船承运人的受雇人
罢工,目的地或始发地发生传染病、暴动、骚乱或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而导致被保险人被迫
取消参加本次旅行。
第三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若以信用卡签账方式支付费用后,已按信用卡发卡机构的相关规定,提
交声明书请求发卡银行暂停付款或将其缴付款项扣回时;
(二)被保险人在预付商业活动门票时,已获知或已存在可能导致旅行变更的情况或条
件,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罢工,或其它工人抗议活动,或气象部
门已发布预告的,或当时已经发生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旅行目的地已经宣布突发传染病;
(三)任何可以从商业活动主办方或其它第三方服务机构得到退还或赔偿的费用;
(五)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