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损害赔偿请求通知义务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对第三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
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有权自行或以相关被保险人
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其他有关各方请求赔偿,
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4 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
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它合法有
效的材料。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
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
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保险金申请人补充提供。保险金申
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
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单原件;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如有);
(4)赔偿协议(如有);
(5)赔偿给付凭证;
(6)被保险人境内旅行的护照、签证及机票或车船票;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
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 赔偿责任确定基础
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1)被保险人与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第三方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2)仲裁机构裁决;
(3)人民法院判决;
(4)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6. 事故损失赔偿金额计算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
7 释义
7.1 第三方
是指与被保险人没有抚养、扶养及赡养关系的人。
7.2 直系亲属
是指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或姐妹,(外)祖父母,(外)
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