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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条款说明书
尊敬的客户您好:
欢迎选择众安险公产品,当投保本保后,司将根据选择的险,按
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为维您的合法益,司就该产保险合同的责免除条款相关内容如下
面说明,请您仔细阅读。
一、名词解释
(1)赔付比例: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扣除免赔额和免赔事项后,保险人赔付给被保险
的金额和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损失之间的比例。
(2)免责条款/事项:指保险公司约定的用以免除合同责任或赔付责任的条款
(3)免赔额: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
(4)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客户也不能获
得保险赔偿。
(5)保险期间:本合同的有效期间。
(6)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7)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8)被保险人: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9)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10)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11)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龄。
(12)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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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13)高风险运动:指潜水、滑水、冲浪、艇、漂流、 翔翼、热气球、跳伞或其
他高空运动、蹦极、乘坐或驾驶商业民航班机以外的飞行器、攀岩、攀登海 3500 米以
上的独立山峰、爬建筑物滑雪、滑冰、术、跤、柔道、空手道、拳道、拳击、马
术、马、赛车、特技表演含训练)、替身表演(含训练)、探险或考察活动(洞穴、
地、沙漠、火山、冰川等等)。
1.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2. 攀岩: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3. 武术: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
及各种使用 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4. 特技表演:指进行马术、杂技、驯兽等表演。
5. 探险: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
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
动。
(14)酒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液中的
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
定为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后驾驶。
(15)无有效驾驶证驾驶(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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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驶营业性
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6.依公安部门有关许驾驶机况下
车。
(16)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牌、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的机动交通
工具;
3.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机动交通工具。
(1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保金申请人:指受益或被保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权的其
自然人。
(19)其他释义详见保险条款
二、
下列费用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
(一)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依据世界卫生组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被保险人所患既往症(释义
十五);等待期内发生意外或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同一种疾病;
(二)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政府依法拘禁或入狱期间;被保险人自杀;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
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
机动交通工具;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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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
(三)非疾病性治疗:防性、复性、健性、容整形、变性等相关医疗及前述相
关医疗的并发症或因前述相关医疗导致的医疗事故;眼镜、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
复性器具;实验性或试验性治疗;健康体检;心理治疗
(四)生育、科或视力矫正相关治疗:娠、产前产后检查、流产、娩、避孕、
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牙科治疗,但因意外所致的不受
此限;视力矫正手术;
(五)进未经或者认可验性者研疗及治疗的后
产生的费用;各类医疗鉴定、包含基因检测在内的检测费用(以相关费用票据内容为准);
(六)职业运动或高风险运动从事职业运动或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竞技在训练或比
赛中受伤;加潜水、伞、水、滑雪、冰、滑翔翼、热气球或其他空中运动、攀登海
3500 以上的独立山峰、岩或攀爬建筑物、极、探险、武术、摔跤、柔道、空手道、
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含训练)、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被保险人患精神性疾病(依据世界卫生组
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和行为障碍的疾病);
(八)肥胖症相关手术、袖状胃切除(用于治疗糖尿病时除外皮环切术、
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
(九)使用未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或批准上市的药品或药物,进行未被国
家药品审评中心批准的适应症用药治疗;
(十)保险人未在保险人认可的医院或互联网药店购买的药品;
(十一)药方的中国药品管理的该说明所列
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不符;
(十二)药品配送费用;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化学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