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附加合同亦无效。
第七条 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保险合同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本附加合同条
款未尽之处,以主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第八条 释义
宠物:指被保险人因玩赏、伴侣的目的而饲养或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以及被保险人经常住所当地宠物管理条例和办法所规定的犬类动物。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机票升舱补偿保险条款
(2014 版)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条款须附加于保险人主保险合同条款使用。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遭受严重伤病,导致其在搭乘航班时不能乘
坐原先预定机票座位,而须机票升舱,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补偿被保险人因机票升
舱而额外支出的费用,但最高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本附加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任何可以从政府、酒店、航空公司、旅行社、或其它第三方机构应当能得到补偿
的费用;
(四)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六) 被保险人预定旅行目的是为了医学治疗或该旅行违背医嘱。
第四条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同主保险合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