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盗窃:指被保险人以外的任何人,企图获取不法利益,明显毁坏门窗、墙壁或其它
安保设备并侵入被保险人境内住所所在地的室内,而从事窃取、抢夺或抢劫的行为;
4. 洪水:指由海水倒灌、海潮、河川、湖泊、水道的水位突然暴涨、泛滥、或水坝、
水库、堤岸崩溃、或暴雨、雷雨的积水导致地面遭水迅速淹没的现象;
5. 水渍:指水槽、水管或储水设备的破损或溢水;或一切供水设备、蒸气管及冷暖气
的意外渗漏;或雨水、雪霜由屋顶、门窗或通气口进入屋内所造成者;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未成年子女送返保险条款
(2014 版)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条款须附加于保险人主保险合同条款使用。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导致其随
行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授权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简称“救
援机构”)安排其随行未成年子女返回中国境内的日常居住地的,保险人按照本附加合同约
定向救援机构支付送返费用,但最高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本附加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
限。
但是若在上述情况发生前,该同行未成年人已购买返程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或船票,
则本公司将(1)仅补偿改签所产生的费用或因改签而需额外支付的票价差额,如果该返程
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或船票经过改签后仍可以使用;或者(2)支付重新购买返程经济舱
位机票、硬座火车票、汽车票或普通舱船票的费用,但如果该返程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或
船票可以退票,则将扣除退票所得的金额。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随行未成年子女需要安排送返的,保险人
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被保险人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安胎及分娩(包括剖腹产、流产及引产);
(二) 被保险人美容、整形、矫形术、非必须紧急性治疗的手术、心理咨询及角膜屈光
成形手术;
(
三
)
被保险人健康护理
(
含体检、健康体检、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
)
等非治疗性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