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项目在保险单上或批注项内未载明,本附加合同不发生效力。
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时间同主合同的生效时间,或以本附加合同的批注所载明的生效时间为准。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或非法拘禁,本公司将依据保险单所载的本附
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按照实际被绑架或被非法拘禁的日数赔偿该被保险人。
主合同中所有责任免除条款(如适用)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与本条款有相抵触
任何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或于下列期间所遭受的绑架或非法拘禁或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
责任:(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发前已知且已存在的可能导致绑架或非法拘禁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未在获知绑架或非法拘禁事件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向事发当地警方报告。
若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绑架或非法拘禁,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应在获知事故发生后
二十四小时内向事发当地警方报案,取得警方、使领馆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并通知本公司或美国
索赔申请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原件作为索赔单证,连同本公司规定的索赔申请表格
于自旅行结束日起的三十天内递交本公司:(1)当地警方、使领馆或有关当局出具的注明被保险人被绑
(2)索赔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
(2)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无意续保或本公司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3)投保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4)
注:在第(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于保险单满期日二十四时自动终止。
一、本附加合同所称的绑架:是指任何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通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羁押
二、本附加合同所称的非法拘禁:是指任何以拘押、禁闭或者以其他强制方法,违反被保险人意愿,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