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信息安全及相关授权等。
1.众安保险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
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众安保险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
的第三方。在必要情形下第三方可能接触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得到授权的众安保险员工、
以及不时执行与众安保险的业务、营销活动和数据整理有关工作的其他公司或人员。所有此类人
员及公司均需遵守相关保密协议,同时也需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您
的个人信息随时得到保护。除上述用途外,众安保险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您同意的
用途。除了众安保险的业务合作伙伴、法律顾问、外部审计机构或按照法律规定、监管规定或司
法裁决之外,众安保险不会将所接受的任何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提供给任何第
三方。
2.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如有不实告知,我公司有权依据《保险法》十
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基于提供保险服务、
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您授权:众安保险及众安保险的合作机构在承保前或承保后以多种方式核
实投保信息的真实性、调查获取被保险人与保险有关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情况、诊疗
情况、既往病史等),如众安保险经前述核查发现您存在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众安保险将依法解
除保险合同;众安保险向与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提供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
理赔、医疗等);众安保险及众安保险的合作机构可对您的信息进行合理使用,可通过知悉您信
息的机构查询与您有关的全部信息。为确保信息安全,众安保险及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
承担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