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互联网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产品特别告知
亲爱的客户
平安互联网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产品除了责任免除外,
还需要关注以下约定内容:
1. 赔付比例
平安互联网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为 70%即保
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须自行承担 30%
2. 保险责任的生效
请您关注保险合同上保险期限的起讫时间,我们承担保险责
任时间以保险合同记载的时间为准,与您的购买时间有差异。
3. 本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
平安互联网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一份一年期的保险
同,不保证续保。保险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向我们申请投保本
产品,并经过我们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否则
保险责任无法延续。
4. 医院范围和医疗费的限制
1)除非另有约定,平安互联网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
承担被保险人在我公司指定的授权服务商安排的位于中国(包括
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亚洲国家或地区的医疗机构发生
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院范围外接受诊疗,对于因此
产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不承担所有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必须依据保险合同第 3 条约定的流程申请就医和
保险金申请。基于补偿原则,我们将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医院,
保险人无需也不能向我们申请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个人。
2)个人信息授权
由于本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涉及经我们指定的授权服务商
(由我们授权向被保险人提供海外医疗服务安排的机构,以下
)就医投保主险味着
人信息提供给授权服务商。
①您已得到被保险人有关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证件类型与号码、联系方式、经我们询问的病历病史等)将被披
主险
险和医疗服务的充分授权;
②您和被保险人同意并授权我们将您的投保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您和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投保时告知
我们的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等)提供给授权服务商供其提供相
关服务使用;
③您或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期间内,填写《出国就医申请
表》并向我们提交的行为,意味着被保险人同意我们将所有申请
材料提供给指定的授权服务商用于评估治疗必要性和治疗方案。
我们承诺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不会被用于提供本险合同项
下保险服务和就医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且不会传递到境外。
5. 几个重要的时间限制。
1 犹豫期:自您收到本主险合同电子保险单次日起,
15 日的犹豫期。犹豫期内您申请解除保险合同的,我们将退还您
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2 等待期:如果您为某一被保险人投保平安互联网亚洲
特定治疗医疗保险,那么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 90 天内(含第
90 天)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投保后至等待期结束之日前发生
的疾病,由此而导致的医疗费用,无论此等费用是否发生在等
待期内,我们都不承担本主险合同所有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6. 费用补偿原则
平安互联网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适用费用补偿原则,我们
支付的保险金是基于补偿被保险人个人必须自行承担的,保险责
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因此,如果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获得了
医疗费用的补偿,我们赔付的保险金不会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
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
本特别告知内容主要目的是协助您理解保险合同中一些涉
及保障利益的约定,仅供参考,准确而详细的约定以保险条款为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