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名词解释:
(1)免责条款/事项:指保险公司约定的用以免除合同责任或赔付责任的条款。
(2)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客户也不能获得保
险赔偿。
(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有效期间。
(4)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5)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6)被保险人: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7)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8)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9)就诊医院: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
(10)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龄。
(11)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
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
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12)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者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
量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
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后驾驶。
(13)无有效驾驶证驾驶(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