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们)
美亚附加个人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21 年第二版)(互联网专属)
(注册编号:C00003932522021122436723)
(本附加合同须投保始有效力)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美亚附加个人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
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附加于主合同而成立,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
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项目在保险单上或批注项内未载明,本附加合同不发生效力。
第二条 本附加合同生效
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时间同主合同的生效时间,或以本附加合同的批注所载明的生效时间为
准。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事故导致骨折并以该骨折为直接且单独
原因必须入住医院治疗,我们将依据该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周数按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
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每周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金额给付保险金,但每次入住医院给付金额
最高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周数(如有)为
限,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骨折入住医院的给付金额最高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
保险人所对应的同一意外骨折累计给付周数(如有)为限,累计给付金额最高以保险单所
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所适用的总赔偿周数为限。
如保险期间不足一年,则无论续保次数,我们对每一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骨折入
住医院的累计给付周数以保险单所载为限。但在本附加合同持续续保的情况下,即使被保
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骨折间歇性入住医院,若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超过三百六
十五天,我们将按不同意外事故导致骨折住院给付。
如保险期间为一年,则我们对任何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住院的累计给付周数以保险单所
载为限。
本附加合同适用的免责周数(如有)以保险单上载明的周数为准。我们对小于免责周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