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亚附加特定职业类别人员高处作业条款
(2021 年第二版)(互联网专属)
(注册编号:C00003932322021122437123)
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承保合同约定职业类别为 5 类和 6 类的被保险人在从事高
处作业的职业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本条款所称的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08-2008)中规定的为准,如属于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5 米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前述被保险人应依法取得规定的特种作业证书。为明确
起见,特种作业证书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的为准。
兹经双方进一步理解并同意,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或出现下列任一情形
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未系绑安全带。
(2) 被保险人在从事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5 米及以上高处作业时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
业证书。
本合同的所有其它规定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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