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约定
1.
本产品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每次门急诊医疗扣 200 元免赔额后,对于当地社保目录范围内
的合理医疗费用,已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按照 60%赔付比例进行赔偿,未获得基
医疗保险报销的,按照 40%赔付比例进行赔偿。单次门急诊赔付以 1000 元为限,累计赔偿
限额为 10000 元。社保目录外医疗费用不承担。每次互联网医院药品费用按照 60%赔付
例进行赔偿,单次互联网医院药品费用赔付以 1000 元为限,累计赔偿限额为 20000 元。
2.
单次门急诊指被保险人同一天在同一医院同一科室所进行的门急诊治疗。单次互联网医院药
品费用指被保险人同一天在约定的互联网医院经同一个医生诊疗并开具处方,被保险人根据
该处方在约定互联网药店购药所产生的药品费用。
3.
本合同承担的互联网医院药品费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药品的使用条件须符合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所列明的适应症及
用法用量;
(2)每次的药品处方剂量符合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处方剂量的规定;
(3)保险人仅承担《疾病清单》中限定疾病所产生的药品费用。
(4)每个月限 2 次开药、同一疾病每一保单年限开药 5 次,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5)6 周岁(含)以下被保险人无法开具处方药品。
4.
本产品投保年龄范围是满 1 周岁-65 周岁(含)
5.
本保单同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限购一份,超出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6.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者非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重新投保本保险时,
意外的等待期为 7 天,疾病的等待期为 30 天。
7.
保险门急医疗保险责任定的诊医为中华人共和境内法经的二以上
(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一)特需医疗、外宾医疗、
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 部、联合医院(二)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
护理机构;(三)休养、戒酒、戒毒中心。互联网医院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责任限定的就
医院为众安互联网医院。
8.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单生效后 2 天内申请退保并递交齐全退保资料且未发生赔付的,将全额退还保险费若投
保人在保单生效 2 天后申请退保的,将退还未满期保险费,计算公式为: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35%)不足一天按一天计。已发
生理赔的保险合同退费金额为 0。您通过我们同意或认可的网站等互联网渠道提出对保险合
同的解除申请,视为您的书面申请。
9.
理赔:下载“众安保险”APP,在线申请理赔,审核通过,理赔金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
的账户。对于保险人承担的互联网医院药品费用,您同意并授权,在药品已被确认收货后,
保险公司将启动自动理赔流程,理赔款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指定的互联网药房,理赔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