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1. 本人已知晓自本人成功购买保险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
2. 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投保提示书、产品说明书(如有),知晓本产品,并特别
就条款中有关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义务的内容
进行了详细了解,确认接受产品条款的全部内容。
3. 本人确认,本人提供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指定受益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明文
件以及投保人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均真实有效。如信息错误或缺失的,本人将
按照贵公司要求补充更正,本人知晓上述个人信息在补充更正完成前不能核保或
保全通过。
4. 本人同意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金额,授权贵公司及本人指定的银行,自本
人于本投保单上所登记的授权账户划拨首期保险费及其他各期保险费;如有溢缴、
退费等其他支付或保险条款约定由投保人享有的保险利益,本人授权贵公司退还
至该授权账户。
5. 本人同意将保险合同生效日的次日视为客户签收日,自该签收之日起,有 15 日的
犹豫期。本人知晓,如本人认为本保险合同与本人需求不相符的,本人将在此期
间提出解除本保险合同,贵公司将退还本人所交的保险费,并收取不超过 10 元的
工本费;本人知晓犹豫期后退保,会有一定的损失(具体规则见产品条款)。
6. 本人确认,本人投保过程中所填写的信息全部正确无误,如有隐瞒或告知不实,
贵公司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任何
保险责任;如发生有关网上投保险种、保险金额等方面的分歧,本人同意以贵公
司的电子记录凭证等数据电文作为本保险合同的唯一合法有效凭证,该凭证具有
完全的证据效力。
7. 本人已知晓,目前贵公司在上海、北京、山东、江苏、河南及四川设立有分支机
构,如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居住地不在上述区域,后续可能存在服务不到
位、时效差等问题。
8. 本人已正确填写电子邮箱,并可用于接收本保险产品提供的电子保单。
9. 本人已知晓,客户在贵公司平台上的各项操作所留下来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均
做了安全处理,只有客户本人输入用户名密码经验证通过后方可查看。另外,贵
公司内部也有关于客户信息的管理规定,客户相关信息只会用于为客户提供相关
的服务目的。
10. 本人已知晓,未经本人同意,贵公司不会将本人的信息用于人身保险公司或第三
方机构的销售活动。如本人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或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客服
专线 400-821-6808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