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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药品的,还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
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领取药品时提供)
1.2.3申请人的院外用药申请需按照本公司的标准流程,通过审核去指定药店取药,对不满足
条件的药品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2.4、援助用药
若您用药时长符合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慈善机构援助项目赠药(以下简称“援助用药”)申
请条件,镁信健康会通知您并协助进行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须提供申请援助用药合理且必
需的材料。
援助用药项目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到援助用药项目的指定药店领取赠药。
若援助用药项目审核通过后,您未到援助用药项目的指定药店领取赠药,则视为您放弃本次
援助用药权益,本应纳入援助用药范围但您未领取的药品的药品费用需由您自行承担。
若申请人未通过援助用药项目审核,申请人须按照约定重新进行药品申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服务注意事项
1.1特药服务仅限您(被保险人)本人使用,不可转让给他人。
1.2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本服务的,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1.3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服务申请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其申请,
并提供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合法监护权证明。
1.4指定的药品清单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服务声明
2.1本服务由本公司授权的第三方镁信健康为您提供,若您与镁信健康因服务而产生的任何
纠纷,本公司会尽力协调解决,但不因此负任何法律责任。
2.2到店自提或送药上门过程中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药品损坏,视为药品已送达,若由此产
生额外的费用则由您本人承担。
2.3在提供本服务时,如本公司查明正在申请或享受本服务者并非您本人,本公司有权立即
拒绝提供本服务并保留追偿的权利。
2.4本公司尊重并保护您的隐私权,未经您许可本公司不会将任何与您相关的信息泄露给无
关的第三方。为了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本公司及镁信健康可能会就您申请的服务向您询问
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地址、社保情况等信息,您有权决定是否提供相关信息,但本公司
不承担由信息不全导致的损失。
2.5在下述情况下,您任何信息的披露,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公司披露您个人资料时,本公司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
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您的个人资料;
(2)由于您将个人信息告知他人,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
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您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本公司根据您的服务申请,在协调服务商或其他第三方机构为您提供本服务时将在必
须披露的范围内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