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援助用药
1.2、流程说明
1.2.1您可通过下载平安健康保险APP,在 “我的 – 我的保单 – 特药申请”中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
材料进行审核。镁信健康将按约定服务承诺(见第1部分第5点)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领药审核,领药审
核通过后,即可进行预约领取药品。
1.2.2根据您的预约,可选择到店自取或者预约送药上门任意一种取药方式。药品到店自取和送药上
门服务仅限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药店购买特药。
直付用药申请审核通过后,您可在平安健康保险APP原申请渠道中查收取药码(即购药凭证)。您需
凭购药凭证、处方原件、身份证明等验证身份,领取药品。
无论到店自取或预约送药上门,请配合准备或签署如下材料,以便工作人员核对、收取:
1)个人保险医疗理赔申请书原件;(领取药品时,工作人员出具,请您配合签署)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领取药品时提供,请您配合事先准备)
3)支持处方审核的全部证明、信息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出具的病历资料、医学诊断书、基因
检测、特药处方、病理检查报告、化验检查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
上述材料的,应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材料原件;(APP申请服务时提供,请您配合事先准备,特药处
方在领取药品时须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可使用复印件)
4)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原件;(APP申请
服务时提供,请您配合事先准备)
5)保险金领款授权书;(领取药品时,工作人员出具,请您配合签署)
6)领药确认书;(领取药品时,工作人员出具,请您配合签署)
7)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药品的,还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
关证明文件;(领取药品时提供)
1.2.3申请人的院外用药申请需按照本公司的标准流程,通过审核去指定药店取药, 对不满足条件的
药品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2.4、援助用药
若您用药时长符合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慈善机构援助项目赠药(以下简称“援助用药”)申请条件,
镁信健康会通知您并协助进行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须提供申请援助用药合理且必需的材料。
援助用药项目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到援助用药项目的指定药店领取赠药。
若援助用药项目审核通过后,您未到援助用药项目的指定药店领取赠药,则视为您放弃本次援助用药
权益,本应纳入援助用药范围但您未领取的药品的药品费用需由您自行承担。
若申请人未通过援助用药项目审核,申请人须按照约定重新进行药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