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出险并选择入住网络医院时报案,由健康服务专员上门向客户收集相关资料,并向客户传递慰问关怀,协助客户
与医生沟通,帮助客户了解病情;若客户符合服务资质且入住 住院垫付网络医院,经我司判断符合保险责任的,由
我司向客户所在医院垫付不高于保险责任中约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
服务标准
(1) 垫付审核结果时间:在收集完成影像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疑难案件需要进行调查的除外)。
(2) 医疗费用垫付时间:垫付审核完成后的一个工作日内。
服务期限
保单过等待期后(转保无等待期),在保单有效期内,客户可随时在健康随身伴服务包聚合页面申请。
服务流程
(1) 供应商收到客户需求后工作时间 4 小时内通过回拨方式联系客户确认垫付需求城市及医院,告知垫付流程和
相关需要提供的材料;
(2) 供应商垫付服务专员于一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并协助收集判责材料,包括与主治医生沟通,帮助客户了解病
情,并向客户传递慰问关怀,收集上述资料影像件,并且告知客户根据保障范围中所约定的限额、赔付比例
等,为客户垫付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并告知客户须交纳的自费金额;部分特殊案例客户须提供
事故证明、警方证明等,垫付资料收集完备后,供应商按需求提供垫付服务;
(3) 供应商服务专员完成影像资料收集后,需将资料提交至审核组进行审核,审核组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垫付
审核结果(如果需要深入调查,时效会有所延长,告知客户知晓),并联系客户告知具体审核结果;
(4) 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齐全,并且客户的垫付服务审核已通过,供应商需在垫付审核完成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安
排服务专员至医院与客户签署《理赔申请书》与《授权委托书》,并向医院落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垫付,缴费完成后服务专员需保存相关押金单凭证;
(5) 在客户出院之前,服务专员需持续跟踪客户的病情与费用情况,逐次追加垫付金额。客户需要提供最新的费
用凭证给到服务专员,服务专员需协助客户提交追加申请至审核组审核,审核组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垫付审
核结果,并按比例追加垫付款;
(6) 如果客户接到了医院通知,需要办理转院或转科室等出院办理,供应商收到客户通知后,供应商服务专员需
协助办理出院结算。供应商服务专员需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协助客户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并收走客户的部分住
院材料,所需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等;
(7) 供应商服务专员需整理收到的住院材料并代客户申请理赔;
(8) 垫付需协助收集的客户资料有;
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原件(被保险人本人);
银行卡原件(被保险人本人,如被保险人为婴幼儿,未达到办理银行卡的标准,需要提供被保险人与监
护人的关系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监护人的银行卡原件);
病史资料原件(本次疾病发生起的相关门诊或急诊病历及检查报告、病理报告等;
1 年内曾就诊的门诊或急诊病历、检查报告等(如有);体检报告(如有)、如果既往曾经住院过,还
需要配合提供既往住院的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及出院记录等);
入院通知单原件或住院证;
事故认定书、警方证明或其他与本事故相关的证明文件等;
本次住院预缴押金单、每日费用清单、缴费通知书或催款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