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您要承担部分投资风险。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只能代表一个月的投资
情况,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结算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不针对全部保险费。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
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不能理解
为对未来的预期。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
进行解释。
七、请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
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您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
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八、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请您注意产品特性和条款具体约定
健康保险产品是具有较强风险保障功能的产品,既有定额给付性质的,也有费用补偿性质的。定额给付性质的
健康保险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与被保险人是否获得其他医疗费用补偿无关;对于费用补偿性质的健康保险,我公司
给付的保险金可能会相应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所获的医疗费用补偿。请您注意条款中是否有免赔额或赔付比例
的约定、是否有疾病观察期约定。如果是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请您注意附加健康保
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主险保险期限。
九、为未成年子女选择保险产品时保险金额应适当
如果您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产品,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
关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止道德风险;同时,从整个家庭看,父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
和支柱,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可以使整个家庭获得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十、请您如实填写投保资料、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并亲笔签名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投保时,您填写的投保单应当属实;对于销售
人员询问的有关被保险人的问题,您也应当如实回答,否则可能影响您和被保险人的权益。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权
益,请您在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相关文件亲笔签名,并在投保单上亲自抄录风险提示语句。
十一、请您配合我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
我公司按规定开展客户回访工作,一般通过电话、信函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为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
保障,您应对回访问题进行如实答复,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立即提出,要求我公司进行详细解释。请您投保时准确、
完整填写家庭住址、邮编、常用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我公司能够对您及时回访。
十二、请您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请您注意辨别产品真伪,仔细查验保险合同的真实性,谨防不法分子假冒我司名义,伪
造保险单据,向您销售虚假“保险产品”。若销售人员向您推销非保险理财产品,请您注意核实销售产品是否真
实、合法,产品是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是否有规范的合同文本及签章;发行机构与收款机构账户是否一致;
是否出具正规发票等交款凭据。请您理性看待收益,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请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高额回
报”投资项目,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避免上当受骗。请您使用“太平洋寿险”官微或APP、银行转账或至我司柜台
办理交费或还款等业务,请勿直接将现金交付给销售人员个人或其他陌生人。请妥善保管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
折、保单、保费发票等资料,切勿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以免被不法分子截取盗用,给您财产造成损失。
如果您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
或其他证据,可向我公司反映;也可以向当地银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
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对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拨打商业银行或保险公司客服电
话或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反馈。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00,公司网址:www.cpic.com.cn。
十三、请您了解本公司的偿付能力信息
销售人员会向您展示本公司最近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信息及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否达到
了监管要求,并且您也可以在本公司官网等地方详细了解相关披露信息,该信息可以作为您决定是否投保的参考信
息。
投保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