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鑫相伴(尊享版)终身寿险(互联网
投保须知
投保前请你仔细阅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与客户声明》《客户信息收集授权书
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费用扣除、退保、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请
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产品报备信息】
产品名称:太保鑫相伴(尊享版)终身寿险(互联网)
报备文件编号:太保寿〔2021〕504 号,产品条款文字编码:太平洋人寿[2021]终身寿险 129
【销售区域说明】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公司在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的北京、上海、天津、重
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海南、广西、
湖南、湖北、河南、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设有分公司。本产品
的销售区域为全国。
【投保年龄】
本产品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 30 天至 60 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
【保险金额】
本险种保险金额根据年龄、性别、交费方式确定,详见基本保险金额表
【受益人】
除另有指定外,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默认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
人。
【保费支付】
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以趸交、限期年交(3 年、5 年、10 年交清)或限期月交的方式支付保险费。交费
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确定后不得变更。
需使用投保人本人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支付保费。
【承保流程及合
生效】
本公司实时接收客户投保信息,核保通过且保费到账后进行承保。请您如实填写投保申请,保险合同自
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我们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
载明。
【保单形式】
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投保成功后,本公司将发送承保
短信至您提供的手机,发送承保通知邮件至您的电子邮箱,请您投保时填写有效的手机号与电子邮箱。
您可拨打 95500 客服热线查询保单,或通过“太平洋寿险”官微、“太平洋寿险 e 家福”微信公众号、
太平洋保险 APP 或登陆太平洋寿险官方网站(life.cpic.com.cn)查询并下载您的电子保单。
访】
支付成功保单生效后,我们会向您发送短信或微信通知。为了维护您的权益,您需要及时对保单进行签
收并配合完成回访。您可在投保后实时完成保单签收及回访,也可通过"太平洋寿险"官方微信公众号→
保单服务→新单回访在线完成保单回访。
【发票配送】
您首次投保成功后,可以通过“太平洋寿险”官微或通过太平洋寿险官方网站(life.cpic.com.cn)查询
保单后申请电子发票。
【退保/保全流程】
犹豫期撤保:您可通过“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或”太平洋寿险 e 家福”微信公众号-保单服务-我的
保单-太保鑫相伴(尊享版)终身寿险(互联网)-更多保单服务-申请犹豫期撤保,退保金会退还至投保
人本次投保支付账户。
退保:您可通过“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或太平洋寿险 e 家福”微信公众号-保单服务-我的保单-太保
鑫相伴(尊享版)终身寿险(互联网)-更多保单服务-申请解除合同。退保金会退还至投保人名下指定
银行账户,我们只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定义详见条款)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一定期限内会
有部分损失,建议您提前关注现金价值走势,慎重决策。
减保、批改等保全服务:您可通过“太平洋寿险”官微或太平洋保险 APP 申请,如无法线上申请的服务
项目可致电我司 95500 咨询受理渠道。
对于本公司未设分公司地区的用户,您的后续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料】
出险后可通过 95500 统一客服电话、“太慧赔”微信小程序、“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太平洋保
险”APP 线上自助报案,并查询理赔进度、理赔结果等信息。
保险公司审核案件并对属于保险事故责任的进行理赔支付,理赔金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
指定银行卡账户。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争议处理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客服电话及在线
服客服】
您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500 或通过在线“洋洋客服”进行咨询查询
【投诉路径】
您在投保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
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为 95500。
【客户声明与授
权】
1、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及投保人(以下简称“本人”)已认真阅读了“投保提示书”,保险代理人
已提供投保险种的格式条款,并按照要求对投保事项和保险条款的所有内容(特别是免除和限制你公司
保险责任的条款)作详细解释和明确说明,对此,本人无异议。
2、本人对本投保单、与投保单有关的各份问卷及文件内的声明、陈述、告知均属事实,如有隐藏或日后
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保险单已签发,你公司可依法解除本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保险
事故你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3、本人授权中国太保(指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可以从
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就有关保险事宜查询、索取本人个人信息及医疗及其他与本人有关的资料和证明。
中国太保基于为本人提供服务的需要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必要的使用及与相关机构进行信息共享,但均应
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4、本人已充分了解你公司职业分类表中关于本人及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划分的相关内容,认可你公司对本
人及被保险人职业类别的判定,同意你公司根据职业分类表及对应合同内容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5、本人同意中国太保以及其认为业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将本人提供的全部资料用于为本人提供高质量
的服务和推荐产品。中国太保及第三方对本人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中国太保采集客户信息特别是联
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和客户回访等。
6、本人同意中国太保向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保信”报送本人的全部保
单信息和理赔信息,并通过医疗机构、中国银保信及知悉本人信息的其他机构查询与本人有关的承保、
理赔、医疗等信息。中国银保信基于为本人或保险公司提供服务的需要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必要的使用及
与相关机构进行信息共享,但均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7、本人已充分了解你公司职业分类表中关于本人及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划分的相关内容,认可你公司对本
人及被保险人职业类别的 判定,同意你公司根据职业分类表及对应合同内容支付相应的保险金。本人知
悉职业分类表可通过你公司垂询电话及网络查询,网 络查询地址为:
https://service.cpic.com.cn/static/professClassifyTable.html。
8、本人已知晓并同意未成年被保险人(未满 18 周岁)在 18 周岁前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以国务院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15〕90 号)规定为准。如不满 10 周岁的 未成年被保险人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超过
20 万元(含在其他保险公司已承保的金额),或已满 10 周岁但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被 保险人的死亡
给付保险金额总和超过 50 万元(含在其他保险公司已承保的金额),则你公司不予承保。
9、本人同意中国太保向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保信”报送本人的全部保
单信息和保全、理赔信息,并将本人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电子保单及保单相关信息储存在中国银保
信的电子保单服务平台。中国银保信基于该电子保单服务平台向本人提供电子保单及保单相关信息的储
存与查询服务。
【信息安全】
本公司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
对客户的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交易安全采取保障措施和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未经客户的同意,不会
将其信息用于其它人身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保护客户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
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偿付能力信息
露】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四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18%,偿付能力充足率达
到监管要求; 2021 年四季度的分类监管评级为 A。
您也可以通过太平洋寿险官网信息披露专区查询偿付能力信息。
【备注】
本产品所有的页面文字描述为展示作用,具体保障方案等信息以购买成功后生成的保单为准,太平洋寿
险保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解释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