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及声明
【基本信息】
一、条款适用:本产品适用条款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有限公司《个人人身意外
害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312022062408591)、《附加意外伤害医
疗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522021122437143)
二、保单形式: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
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以关注“太平洋保险 e 服务信公众号或登录 www.cpic.com.cn 自助查询对电子保
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三、:
(http://property.cpic.com.cn/)公开信息披露
四、:
(http://property.cpic.com.cn/)公开信息披露
五、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
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海南
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
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如您在保
险公司未设分公司的地区购买不影响您的理赔,但后续需亲临柜面办理的相关服务可能会
受到影响。
六、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本产品投保咨询保单查询、理赔服务及客户投诉均可拨打
太平洋保险客服电话 95500。
【产品说明】
一、投保人:本产品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
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二、被保险人本保险承保年龄为 0-17 周岁(含),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
活和学习的人员,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本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
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代为投保。
三、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其他保险责任的受益人为被
保险人本人。
四、购买份数每位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五、保险期限:本产品案一的保险期间为 30 天,方案二的保险期间为 90
方案三的保险期间为 180 ,方案四的保险期间 1 ,网上投保成功后最早次日
时生效。
六、犹豫期: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您慎重选择投保
七、续保:本产品为不保证续保产品。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
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
险合同
八、特别约定
1. 本保险承保年龄为 0-17 周岁含)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的人员,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本保品的被保为未年人由未成年父母者法护人代为
保。
3.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扣除免赔额 100 元后按 100%给付保险金。
4. 本保单约定的医疗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
但不包括: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2)江苏省的徐州市、
通市所有医院3)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4)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 0 五医院;5)吉林省的长春中医
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梨树
县第一人民院;6)黑龙江省中医院;7)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
市固安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8)河南省的信阳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
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
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焦作市博爱县中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中医院、
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人民医院;9)山东省的禹城市、
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
心卫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
人民医院;10)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
内江市第二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11)贵州省
遵义市绥阳中医院;12)广东省的湛江市第二中医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
13)湖南省的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14)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15)所有私营
社保定点医院
5.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
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201590 号】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不满 10 周岁的,死亡
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被保险人已满 10 周岁但未满 18 周岁的,
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本保险可承保的未成年被保险人身故
保险额为国保会规的限扣除在本司及其他公司已经的身故保
险金后的额部(不含航意外亡保金额及重然灾害意亡保险金
额)。
6. 本保险承保区域为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7. 同一保险期间内,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仅限购买一份,超出部分无效。
九、本产品所有的页面文字描述为展示作用,具体保障方案等信息以投保后生成的
电子保单为准,保险公司保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解释权利
【服务流程】
一、投保流程在线填写投保信息——核保通过并支付保费——查收保单
二、保费支付方式: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
三、线上服务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批改变更退保服务请拨
打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7×24 小时)。
四、保单查询
1. 投保成功后将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箱为您发送电子保单
2. 投保完成 30 分钟后,可拨打太平洋保险客服电话 95500 进行保单查询
3. 进入太平洋保险官网(http://www.cpic.com.cn/)进行保单查询
五、发票开具
1. 投保成功后将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箱为您发送电子发票
2. 可拨打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申请开具发票
3. 开具发票默认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您须开具纸
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公司另提供快递服务,该项服务所产生的快递费,在签
收邮件时由您自行承担。
4. 发票抬头默认为投保人
六、变更:若您需要批改保单,请投保人(仅限投保人)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身份证、
护照等)联系新一站在线客服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新一站会通过邮件给您发送保全申请书,并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材料按照要求填
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新一站。新一站会协助您将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全程跟
直至完成保全
七、退保:
1. 登录 http://www.xyz.cn/surrender/report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2. 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 1 个工作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3. 退保后,一站 1 个工日内(休息日顺延,将实际支付金额退还至您的支
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温馨提示:
1.保单生效日前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险费。
2.保单生效日后申请退保按照所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退还部分保费,这会
造成您的一定损失
八、理赔流程
1:理赔报案
如您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不幸发生保险事故,请在 48 小时内报案,并尽力采
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我们将在接到您报案后的 1 个工作日内与您联
系,指导并协助您办理理赔事宜。
方法一:登录
http://www.xyz.cn/u/onlinereport.do?xcase=unLoginReportClaims
提交申请。
方法二:登录“新一站保险App,“新一站保险”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
方法三:拨打新一站客服热线:400-667-5599,提交申请。
2:提交材料:在新一站理赔专家指引下并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交材料。
3:坐收赔款: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
支付赔款。
九、争议处理: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
的,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法院起诉。
十、司法管辖: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重要告知】
如您投保本产品,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具体如下:投保人或
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
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
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
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退还保险费
如您投保本产品,基于提供保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您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
的合作机承保前后实投信息的真性、查获取被人与保险有关关信
(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情况、诊疗情况、既往病史等),如本公司经前述核查发现您存在未如
告知情况的,本公司将依法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向与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提供您的
(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等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合作机构可对您的信息
进行合理使用可通过知悉您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您有关的全部信息。为确保信息安全,本公
司及本公司的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
在必要情形下第三方可能接触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得到授权的太保产险员工、以及
行与我们的业务、营销活动和数据整理有关工作的其他公司或人员。所有此类人员及公司均
需遵守相关保密协议,同时也需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个
信息随时得到保护。除上述用途外,太保产险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您同意的用
途。除了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我们的法律顾问外部审计机构或按照法律规定、监管规定
或法庭裁决之外我们不会将所接受的任何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提供给任
何第三方。
【投保声明】
本投保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
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等),本投保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投保时,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说明,
并征得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