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犹豫期条款: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或收到本附加合同电子保险单之日起(二者较
早之日)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合同,如果您认为
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将无
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以我们认可的方式提交申请,经我们核实您的身份信息及与
我们的保险合同关系后,我们为您办理犹豫期内退保。您提交申请解除合同之日
起,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