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龙悦享健康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品说明 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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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悦享健康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
产品说明
我们寿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保险,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
() 产品基本特
1.等待期
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的180天内为等待期。
(1) 被保险人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医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罹患本合同约
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终止并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2) 被保险人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医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罹患本合同约
的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不承担且不再承担该种中度疾病的中度疾病保险金、中度疾
关爱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且我们尚未承担过给付保险金责任)及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
合同继续有效;
(3) 被保险人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医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罹患本合同约
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不承担且不再承担该种轻度疾病的轻度疾病保险金、恶性肿
——重度拓展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且我们尚未承担过给付保险金责任及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4)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者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
止,并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5)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2.保险责任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必选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院专科医生明确诊
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
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并豁免本主险自首
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以后各期的期交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确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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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同时“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责任终止,即我们
不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责任
中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院专科医生明确诊
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60%向中
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
每种中度疾病只给付一次中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度疾病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轻度疾病
保险金与中度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合并累计,累计给付次数以六次为限。当累计给付次数达到六次时,
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和中度疾病保险金责任均终止。
如果被保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者两种以上的中度
病,我们仅按一种中度疾病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且同时符合本合同
中度疾病的标准,我们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
论一种或多种)且我们已针对该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该重度疾病确诊日时轻度疾
病保险金和中度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未达到六次,届时:
(1) 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90天后,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
患本合同约定的与重大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重大疾病非同组(分组请参见【附表3《重大疾病、中度
疾病及轻度疾病除外对应表》)的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60%
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轻度疾病保险金和中度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六次为限;
(2) 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90天内(),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
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不承担此种中度疾病的“中度疾病保险金”责
任,且以后也不再承担此种中度疾病的“中度疾病保险金”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轻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
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30%向轻度疾
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度疾病只给付一次轻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度疾病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轻度疾病
保险金与中度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合并累计,累计给付次数以六次为限。当累计给付次数达到六次时,
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和中度疾病保险金责任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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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度疾病
我们仅按一种轻度疾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中度疾病,且同时符合本合同
轻度疾病的标准,我们仅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且同时符合本合同
轻度疾病的标准,我们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
论一种或多种),且我们已针对该重大疾病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该重度疾病确诊日时轻度疾
病保险金和中度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未达到六次,届时:
(1) 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 90 天后,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
患本合同约定的与重大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重大疾病非同组(分组请参见【附表 3《重大疾病、中度
疾病及轻度疾病除外对应表》)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30%
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轻度疾病保险金和中度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六次为限;
(2) 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 90 天内(),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
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不承担此种轻度疾病“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
且以后也不再承担此种轻度疾病的“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豁免自中度疾
病或轻度疾病确诊之日以后本主险各期的期交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但不包含被保险
人确诊之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可选责任
若您投保时选择了“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关爱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
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拓展保险金”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还将承担如下责任: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
前(不含当日)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
种)且我们已按本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自前述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 3 年后,再次经医
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根据再次确诊重大疾
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20%向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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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病历资料(包含病理检查报告、血液检验或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或我们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
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显示该次重大疾病属于初次重疾的持续状态,则我们不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
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未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
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本项保险责任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效力终
止。
疾病关爱保险金
(1)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前(不含当日)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
种)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80%给付“重大疾病关爱
保险金”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只给付一次,给付后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2) 中度疾病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前(不含当日)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
种)我们在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30%给付“中度疾病关
保险金”
中度疾病关爱保险金只给付一次,给付后中度疾病关爱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
恶性肿瘤——重度之外的其他重大疾病,且我们已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自该次
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 180 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
恶性肿瘤——重度,我们将根据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40%向恶性肿瘤—
—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
重度(无论一种或多种)且我们已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自前述恶性肿瘤——
重度确诊之日起满 365 天后,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重度”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仍处于恶性肿
——重度状态,由专科医生开具了诊断报告,并经医院专科医生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我们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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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40%向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受
人给付“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
仍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包括下列情形:
(1) 与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无关的新发恶性肿瘤——重度;
(2) 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复发、转移;
(3) 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仍持续存在。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自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仍处于
恶性肿瘤——重度状态,本合同还可赔付第二、三次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第二次给付
基本保险金额的 40%,第三次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20%,每次与上一次给付的恶性肿瘤——重度医疗
津贴保险金相隔不少于 365 天。当累计给付的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项
险责任终止。
恶性肿瘤——重度拓展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
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的,且已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
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的,我们
将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向恶性肿瘤——重度拓展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恶性肿瘤——重度
拓展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者导致【附表2】全残项
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按下表所示金额向
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未满18周岁
累计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
已满18周岁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被保险人同时满足
“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我们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轻度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第二次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疾病关爱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恶性肿瘤——重
度医疗津贴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恶性肿瘤——重度拓展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责任均终止后,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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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全残、重大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的我们不承
担重大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轻度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
(若投保时选择投保)疾病关爱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
(若投保时选择投保)恶性肿瘤——重度拓展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投保时选择投保)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6)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但是重大疾病定义所述经输血、因接受器官移植或因职业关
系导致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除外;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全残、重大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的,本
合同终止,我们向其它权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其它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继承
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第2-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全残、重大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的,
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4.其他免责条款
除“3.1 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详见以下条款中背景突出显
示的内容:1.3 犹豫期”1.4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退保)的手续及风险”2.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
限制”2.5 等待期”2.6 保险责任5.2 保险事故通知”6.2 宽限期”7.2 保单贷款8.1
效力中止”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4 年龄错误”10 重大疾病的定义”11 中度疾病的
定义”12 轻度疾病的定义”“脚注 7 医院”脚注 8 专科医生”“脚注 24 组织病理学检查”“脚
31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及【附表 2】全残项目表”
5.投保范围
保险期间:至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
交费期间
10 年交
15 年交
20 年交
30 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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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0 周岁(出生满 28
)-50 周岁
0 周岁(出生满 28
)-45 周岁
0 周岁(出生满 28
)-40 周岁
0 周岁(出生满 28
)-30 周岁
交费期
10 年交
15 年交
20 年交
30 年交
35 年交
年龄
0 周岁(出生满 28
)-55 周岁
0 周岁(出生满 28
)-50 周岁
0 周岁(出生满 28
)-45 周岁
0 周岁(出生满 28
)-35 周岁
0 周岁(出生满 28
)-35 周岁
6.保险期间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终身
7.交费期间
10 年交、15 年交、20 年交30 年交、35 年交
8.交费方式
年交
9.保单利益
本产品的保单利益为:重大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轻度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豁免保
费、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疾病关爱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恶性肿瘤
——重度医疗津贴保险(若投保时选择投保)恶性肿瘤——重度拓展保险(若投保时选择投保)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投保时选择投保)及退保金。其中退保金为本产品的现金价值。
10 现金价值
指保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向您退还的那部
金额。
11.犹豫期、犹豫期后解除合同(退保)的手续及风险
自您签收本合同或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之日起(二者较早之日)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
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
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以我们认可的方式提交申请,经我们核实您的身份信息及与我们的保险合同
关系后,我们为您办理犹豫期内退保。您提交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合同
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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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您需要以我们认可的方式提交申请,经我们核实您的身份信
息及与我们的保险合同关系后,我们为您办理退保。您提交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
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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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益演示
范例
君先生,30 周岁为自己投保【君龙悦享健康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选择了所有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 500,000 元,保险期间为终身,交费期
30 年,年交保险费 11,400
说明:
1. 以上各项保单利益的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2. 以上各项保单利益均为保单年度末保单利益;
3. 退保金为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
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
基本保险金额
交费年期
500,000.00元
30年
终身
君龙悦享健康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利益演示
年交保险费
11,400.00
性别
年龄
30岁
保险期间
1 31 11,400.00 11,4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190.00
2 32 11,400.00 22,8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4,300.00
3 33 11,400.00 34,2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8,370.00
4 34 11,400.00 45,6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4,495.00
5 35 11,400.00 57,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0,955.00
6 36 11,400.00 68,4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7,765.00
7 37 11,400.00 79,8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34,960.00
8 38 11,400.00 91,2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42,515.00
9 39 11,400.00 102,6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50,430.00
10 40 11,400.00 114,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58,715.00
11 41 11,400.00 125,4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67,365.00
12 42 11,400.00 136,8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76,380.00
13 43 11,400.00 148,2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85,750.00
14 44 11,400.00 159,6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95,470.00
15 45 11,400.00 171,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05,525.00
16 46 11,400.00 182,4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15,900.00
17 47 11,400.00 193,8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26,575.00
18 48 11,400.00 205,2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37,535.00
19 49 11,400.00 216,6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48,755.00
20 50 11,400.00 228,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60,210.00
21 51 11,400.00 239,4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70,185.00
22 52 11,400.00 250,8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80,135.00
23 53 11,400.00 262,2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90,025.00
24 54 11,400.00 273,6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199,815.00
25 55 11,400.00 285,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09,455.00
26 56 11,400.00 296,4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18,895.00
27 57 11,400.00 307,8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28,095.00
28 58 11,400.00 319,2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36,995.00
29 59 11,400.00 330,6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45,555.00
30 60 11,400.00 342,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600,000.00 4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53,720.00
40 70 342,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6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303,340.00
50 80 342,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6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316,070.00
60 90 342,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6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80,535.00
70 100 342,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6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202,905.00
76 106 342,000.00 50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6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
保单
年度
年末
年龄
各年度
保险费
累计
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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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疾病保险金
轻度疾病保险金
特定疾病豁免保险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
险金
退保金
(单年
价值)
中度疾病关爱保险
第一次恶性肿瘤—
—重度医疗津贴保
险金
第二次恶性肿瘤—
—重度医疗津贴保
险金
第三次恶性肿瘤—
—重度医疗津贴保
险金
恶性肿瘤——重度
拓展保险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