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岁月有约养老年金条款
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约定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
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我们确
定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
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5. 如何退保
5.1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 10 日
8
的犹豫期。您在犹豫期要求解除本合同
的,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所交保险费的
发票。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
责任,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5.2 您解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险
如果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您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及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
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 其他权益
6.1 现金价值 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
我们咨询。现金价值不包含红利。
6.2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
保单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您申请时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
息后余额的 80%,且具体的贷款金额以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80 日,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
利率执行。
自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的当日 24
时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6.3 保险费自动垫
交
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即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险费,我
们将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
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我们将对自动垫交的保险费计收利息
9
。
如果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的余额不足以全额垫交到期
应交的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日的 24 时起效力中止。
6.4 减保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减保,将基本保险金额和
保险费按比例减少,并领取与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相对应的现金价值
10
。减保
8
对于在银行代理渠道购买的本产品,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
9
利息:以垫交的保险费数额为基数,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至本合同效力中止、终止或者您补齐垫交的保险费之日的
24 时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两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的年复利计算。如果没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存款利率
作为参照,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适用利率。
10
与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相对应的现金价值指您减保时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额度等于您申请减保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
值乘以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减保前的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例如:您减保前的基本保险金额是 10 万元,对应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