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尊敬的客户: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
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具有长期保障功能,
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请从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保险代理/经纪业务许可证》
或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分红保险及万能保险销售资质(A 类)》、《投资连
结保险及变额年金保险销售资质(B 类)》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如需要查询有关机构、销售人员
是否具有监管部门认可的资格,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或者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
(http://iir.circ.gov.cn)查询销售人员资格情况,也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95001303 查询(按市话收
费)。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多数人身保险
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
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
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
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您若对条
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或按照本公司要求
的其他方式对保单进行确认之日起不低于10日(含第10日);其中长期健康险及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产品犹豫
期15 日)的有关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未打印纸质保单
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已打印纸质保单的应退还保单,本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
退还您全部保险费(若承保前经本公司支付体检费用的需扣除体检费用)。
五、“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
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本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表附在正式保险合同之中,您若存在疑问,可要求保
险公司予以解释)。
六、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和特点
(1)如果您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
成果。如果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您。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于定价
假设,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派发红利。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
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如果您选择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您应当详细了解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
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
用等。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投资连结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
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完全由您承担。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
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实际投资可能赢利或出现亏损。如果您选择灵活
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3)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
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您应当填写《万能险风险告知问卷》并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
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万
能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万能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您要承担部分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