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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申请保单贷款须提交保单贷款申请,并凭保险合同原件、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保险费自动垫交
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若您选择了保险费自动垫交,且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
未交纳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将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
自动垫交本合同的应交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我们将对保险费自动垫交的部分收取利息,
具体的利息计算方式同保单贷款。
当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一期本合同保险费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犹豫期及退保】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5 日内(含第 15 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
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条款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
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
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
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犹豫期后退保的手续及风险
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本合同;
(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若经办人为代理人,则应另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证明文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保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
由本公司向您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
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