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
,对
平安
..
互联网少儿门急诊(
.........
B
医疗保险
....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主险合同15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6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23.13.27.17.2、脚注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6.1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7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脚注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1.7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目录如下: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保险对象
1.4 投保年龄
1.5 保障区域
1.6 犹豫期
1.7 保险期间与不保证续保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计划
2.2 保险责任
3.责任免除
3.1 责任免除
3.2 其他免责条
4.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
5.如何领取保险金
5.1 受益人
5.2 保险事故通
5.3 保险金申请
5.4 保险金的赔付
5.5 诉讼时效
6.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7.2 年龄错误
7.3 合同内容变
7.4 联系方式变
7.5 效力终止
附表 平安互联网少儿门急诊(B)医
疗保险计划表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平安健康〔2023〕医疗保险 080
-5-
平安互联网少儿门急诊B医疗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您与我们的合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保险对象
1.4
投保年龄
1.5
保障区域
1.6
犹豫期
1
同时参保指您在一次投保行为中为两名及以上符合本主险合同约定条件的被保险人申请投保且所有被保险人均被我们同意承
保的情况。
2
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6-
1.7
保险期间与不保
证续保

我们提供的保
2.1
保险计划
2.2
保险责任
2.2.1
等待期
2.2.2
免赔额
除另有约定外,主险合同中的免赔额均为次免赔额。具体是指:单一被
保险人在一个保险期间内每一次就诊
5
发生的、虽然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医疗费用,但依照本主险合同约定仍旧由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我们
不予赔付的金额只有当免赔额因以下两种情况抵扣完毕时,我们才开始
按照约定承担保险金赔付责任:
1.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其
本医疗保险
6
个人账户支出的医疗费用;
2.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得的属于保险责任
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
除另有约定外,本主险合同的免赔额为次免赔额,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每
一次就诊的免赔额。
请注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获得的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
赔额。
3
保险事故指发生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
4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5
一次就诊指被保险人一个自然日内在同一医院同一科室进行一次门急诊挂号就医。
6
基本医疗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7-
2.2.3
意外门急诊保
险金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本主险合同约
定的医院
7
门诊部门或急诊部门接受治疗的,对于因此产生的、必须由被保
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合理且必要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
8
医生诊疗
9
、治疗费
10
检查检验费
11
药品费
12
医疗器械使用费
13
门诊手术
14
(即“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费我们依据
2.2.5 条保险金计算方法结合补偿原则在保险金总赔付限额内赔付意外门
急诊保险金。
如无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范围外接受诊疗,尤其是
在私立医院,公立医院特需部、vip 部、国际部或国际医疗中心接受诊疗
的,对于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2.2.4
指定疾病门急
诊保险金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
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确诊指定疾病的,对于在
该医院的门诊部门或急诊部门接受治疗产生的、必须由被保险人个人自行
承担的合理且必要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生诊疗费、治疗费、
检查检验费、药品费、医疗器械使用费、门诊手术费即“门诊急诊医疗
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费我们依据 2.2.5 条保险金计
方法结合补偿原则在保险金总赔付限额内赔付指定疾病门急诊保险金。
指定疾病门急诊保险金有日限额的限制,每日赔付金额不超过日限额。
指定疾病包括:病毒性肝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新冠
病毒感染、甲流、乙流、手足口病、猴痘、肺炎、气管炎、支气管炎、幼
儿急疹、肠炎、扁桃体炎、喉炎、水痘、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
7
医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立医院的普通
部(不包含公立医院的特需部vip 部、国际部或国际医疗中心)以及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医院。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
以康复治疗为主要职能的医疗机构(如康复医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
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以及其他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医院(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特需部指设立于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立医院中,医疗费收费主体为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立医院,且产生的医疗费用满足以下条
件之一的诊疗部门:
1在医疗费票据或清单中明确属特需医疗,如包含“特需”“特需部”“特需医疗”“特需门诊”“特需病房”
“特需床位”等表述;
2)虽然未明确属特需医疗,但相关医疗费用与当地发改委、物价局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部门发布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相比有明显升高且部分或全部应当可以经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的医疗费项目因医院的原因无法经基本医疗保险结算。
8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指根据被保险人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全部或部分承担的医疗费用项目。未参
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以其就诊地基本医疗保政策为准。
9
医生诊疗费指包括外科医生、麻醉师、内科医生、专科医生的诊疗费用。
10
治疗费指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提供必要的医学手段而发生的合理的治疗者的技术劳务费以及相关消耗品的费用,具体以就诊
医院的费用项目划分为准。
本项责任不包含如下费用:物理治疗、中医理疗及其他特殊疗法费用。
物理治疗、中医理疗及其他特殊疗法物理治疗是指应用人工物理因子(如光、电、磁、声等)来治疗疾病,具体疗法包括电
疗、光疗、磁疗、热疗等;中医理疗指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被保险人接受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生实施的针灸治疗、推拿治
疗、拔罐治疗或刮痧治疗等;其他特殊疗法包括顺势治疗、职业疗法及语音治疗等。
11
检查检验费指实际发生的,以诊断疾病为目的,采取必要的医学手段进行检查及检验而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 X 光费、
心电图费、B 超费、脑电图费、内窥镜费、肺功能仪费、分子生化检验费和血、尿、便常规检验费等。
12
药品费指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由医生开具的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
药产品注册证书的国产或进口药品的用。药品费中不包含根据中医药方组合一种或多种中医药材进行内服或外用的中草药
药品费(中草药饮片、中草药颗粒和中草药膏方等),本项费用仅包括条款约定的医院收取的费用(以收费票据为准)。
13
医疗器械使用费指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为提供必要的医学手段而购买、租用和使用医疗器械所发生的费用。本项费用仅包括
条款约定的医院收取的费用(以收费票据为准)。
14
门诊手术指发生在医院门诊部门或急诊部门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医疗,门诊手术费包括外科医生费、手术室费、恢复室费、
麻醉费、手术监测费、手术辅助费、材料费、一次性用品费、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本项费用仅包括条款约定的医院收取
的费用(以收费票据为准)。
-8-
如无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范围外接受诊疗,尤其是
在私立医院,公立医院特需部、vip 部、国际部或国际医疗中心接受诊疗
的,对于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2.2.5
1.对于一次就诊,意外门急诊保险金按如下方法计算:
我们应当赔付的保险金数=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属于基本疗保险
范围内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赔付比 A+基本医疗保险围外的药品费
×赔付比例 B
1)赔付比例 A 按如下两种情况确定
a如果被保险人本次就诊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得到了基本医疗保险
或公费医疗的部分补偿(即补偿金额大于 0,则赔付比例 A 80%
b如果被保险人本次就诊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未得到基本医疗保险
或公费医疗的补偿(即补偿金额 0,则赔付比例 A 50%
2)赔付比例 B 30%
2.对于一次就诊,指定疾病门急诊保险金按如下方法计算:
1)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我们应当赔付的保险金数额=
(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次免赔额)×赔付比例 A
(a)赔付比例 A 确定方式同意外门急诊保险金的赔付比 A
(b)次免赔额为 100 元,如本次就诊“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属于基
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100 元,则我们应当赔付的保险
金额数额为 0 元。
2)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医疗费用,我们应当赔付的保险金数额=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费-免赔额余额)×赔付比 B
a次免赔额余额的确定:如本次就诊“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属于基
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100 元,则次免赔额余额=0;如
本次就诊“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急诊
医疗费用”100 ,则次免赔额余额=100-“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属
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b)赔付比例 B 30%
c如本次就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费”≤次免赔额余额,则我
们应当赔付的保险金数额为 0 元。
对于基本疗费围外
我们应当赔付的保险金数额之和,即为本次就诊我们应当赔付的指定疾病
门急诊保险金数额。
2.2.6
赔付限额
2.2.7
补偿原则
-9-

责任免除
3.1
责任免除
15
醉酒指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80 毫克。醉酒的认定如有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的有关法律文件、医院的诊断书等
则以上述法律文件、诊断书等为准。
16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
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17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1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任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持有驾驶资格才能够驾驶的交通工具或在驾驶
此等交通工具时驾驶资格证件处于暂扣、吊销或注销状态;
2)驾驶与驾驶资格不符合的交通工具或进行与驾驶资格不符合的交通运输行为,如驾驶与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
符合的机动车;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持应审验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19
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交通工具指以下情形之一:
1)被保险人所驾驶的交通工具未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行驶证等公共道路、公共水域或空域行驶资格证明;
2)被保险人所驾驶的交通工具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3)被保险人所驾驶的交通工具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等法律规定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验。
20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类方法,它根据疾病的
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和解剖位置等特性,用一种系统有序的组合编码的方法对疾病进行分类。目前世界通用的是第 10 次修
订本《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是该分类第 10 次修订本的简称。
21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
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22
既往症指在本主险合同生效之前被保险人已患有的且已知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10-
3.2
其他免责条款
如何支付保险
23
潜水指使用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24
攀岩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25
探险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人工或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如:
爬建筑物、在离地超过 10 米的建筑物的顶部或建筑物外无护栏部位逗留、江河漂流、登山、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
森林等活动。
26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27
特技表演指进行马术、杂技、飞车、驯兽等表演。
-11-
4.1
保险费的支付

如何领取保险
5.1
受益人
5.2
保险事故通知
5.3
保险金申请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赔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医疗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及费用清单;
4 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和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被保险人享
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需包含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
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证明)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
证明和资料。
5.4
保险金的赔付
-12-
5.5
诉讼时效
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
您解除合同的手
续及风险
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明确说明与如实
告知
7.2
年龄错误
28
现金价值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本主险合同包含等待期的情况:
如果保险经过天数≤30 天,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1-35%
如果保险经过天数>30 天,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1-35%)×[1-(保险经过天数-30/(本合同生效日至保险费交至日的
天数-30],经过天数不足 1 天的按 1 天计算。
2)本主险合同免除等待期的情况:
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1-35%)×(1-保险经过天数/本合同生效日至保险费交至日的天数)经过天数不足 1 天的按 1 天计
算。
-13-
7.3
合同内容变更
7.4
联系方式变更
7.5
效力终止
-14-
附表:
平安互联网少儿门急诊(B)医疗保险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元
保险金总赔付限额
5000
意外门急诊保险金
赔付限额
年限额同保险金总赔付限额
次免赔额
0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急
诊医疗费用”对应的赔付比例 A
如本次就诊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的
费用补偿金额0:赔付比例 A 80%
如本次就诊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的
费用补偿金额=0:赔付比 A 50%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
费”对应的赔付比例 B
30%
指定疾病门急诊保险
赔付限额
年限额同保险金总赔付限额
日限额 500
次免赔额
每次就诊 100 元;
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外的医疗费用需扣
减次免赔额,优先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
疗费用中扣减;详见 2.2.5 保险金计算方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急
诊医疗费用”对应的赔付比例 A
如本次就诊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的
费用补偿金额0:赔付比例 A 80%
如本次就诊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的
费用补偿金额=0:赔付比 A 50%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
费”对应的赔付比例 B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