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银行卡盗刷保障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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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发现帐号、密码泄露,或者丢失了数字证书、接收动态密码的手机后,被保险人应立即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尽力避免保险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否则,对于可能追回而未能追回的损失,保险人不
负责赔偿;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
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
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
行事故调查导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部分不
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单、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及索赔申请;
(二)发卡机构出具的被保险银行卡的挂失证明;
(三)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
(四)相关损失证明;
(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
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
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不得向保
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十一条 如果公安机关在盗用损失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破案的,或在破案后无法
全部或部分追回损失的,对于被保险人的实际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在扣除保险单中
约定的免赔额后予以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赔偿限额。
第十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在有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险项下也能够
获得赔偿,则本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赔偿限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合同的赔偿限额总和的比
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
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十三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
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限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
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
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