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根据该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或治疗需要,并参考医生建议,有
权决定运送和送返手段和运送目的地。运送和送返手段包括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必要的运
输工具。运输工具可能包括空中救护机、救护车、普通民航班机、火车或其他适合的运输工
具。
运送和送返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安排的运输、运输途中医疗
护理及医疗设备和用品之费用。此项费用经保险人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救援服务机构,保
险人承担的此项费用总额最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实际费用超过
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若该被保险人为同一行程自愿投保由保险人承保的多种保险且在不同产品中有相同保
障的,则保险人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任何未经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并安排的运送或送返导致
的费用。如果在紧急情况下,被保险人因身体状况不允许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通知救援服
务机构,保险人有权参照在相同情况下若由救援服务机构提供或安排服务所需要的合理的
费用进行赔偿。
(二)遗体/骨灰送返
被保险人因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并完全且直接导致被保险
人在中国境内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根据事发当地
实际情况并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
返被保险人亲属指定的地点或被保险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
遗体/骨灰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
费用,保险人承担的此项费用总数最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实际
费用超过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负责支付。
(三)当地安葬/丧葬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并完全且直接导致被保险
人在中国境内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并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救援服务机
构或其授权代表安排在事发当地安葬被保险人。保险人承担安葬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以保险
单上载明的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四)亲属前往处理后事
被保险人因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并完全且直接导致被保险
人于三十(30)天内在行程中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经救援服务机构许可,该
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身故地,保险人负责承担该名亲属一套往返